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文称,观察到某些未获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使用不当的经营手法,在香港进行未经许可的无牌活动是一种 “刑事犯罪” 。一些无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预期过渡安排的情况下,设立新实体在香港提供虚拟资产服务。一些无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声称已向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但事实上他们并未这样做” 。一些无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继续在其现有实体下推出可能不符合适用法律和监管要求的新服务和产品。例如虚拟资产 “存款” 、 “储蓄” 或 “收益” 新制度下是不允许的。
证监会警告称,公众目前可接触的大部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均不受规管。证监会表示:“任何人为诱导他人进行虚拟资产交易而作出欺诈或罔顾后果的失实陈述,均属犯罪行为。”
香港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截至目前,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仅有如下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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